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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召开退还各类保证金协调会

作者:时间:2023-06-21点击数: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坚持不懈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23]34号)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等文件要求, 2023620日下午,国资处在行政楼北二楼会议室召开退还各类保证金协调会,会议由国资处副处长张静平主持,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张静平对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介绍,就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学校尚未退还的保证金做了情况说明,与会同志共同商议了下一步处置安排。

本次协调会还交流了退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要求项目单位、归口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履责,将政策落实到位。

(撰稿:国资处钟苏颖/编辑:胡秀娟/审核:张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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