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清退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4 点击数:

    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我校对历年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单位由于建设时间久远、资料不全等原因尚未办理退款手续,致使部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长期滞留学校账户。

    一、退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实施的工程类、维修类、服务类、货物类等项目,已经履约完成的、按合同约定可以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

    二、退还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退还完毕。

    三、退还手续履行

    项目合同签署单位为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退还牵头单位,应主动联系相应企业,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履行退还审批手续。

    四、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退还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时限完成。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66274893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一 池州学院质量保证金清单

    附件二 池州学院其他保证金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