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是巩固和检验招标成果,是保证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和学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履约,是提高学校高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12月4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赴保卫处就《池州学院保安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卫处、安保公司白班负责人和晚班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了解到安保项目运行情况,在学校及保卫处正确领导下,安保项目日常工作顺利进展,员工状态及精神风貌整体改观,安保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会后,国资处同保卫处进行了现场查看。
本次开展的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处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把管理与服务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回应广大师生关切的一项新的工作举措。
据悉,2024年9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赴学生服务楼就超市经营权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撰稿:国资处陶莎 / 编辑:钟苏颖 / 审核:张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