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2日下午,池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张静平带领处室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合肥与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三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就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主要讨论了《池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池州学院采购验收管理办法》、《池州学院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办法》、《池州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使用管理办法》四项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对不适宜的条款进行了指正。
会上还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涉及到《安徽省省属高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业务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履行的职责问题;采购合同分级签订问题;自行采购额度标准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采购项目多环节上会频次等问题。
本次交流加深了四校之间的相互了解,学校国资处也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为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的实现夯实了基础。
(撰稿:胡秀娟/摄影:张芬/编辑:胡秀娟/审核:张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