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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召开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及警示谈话会

作者:时间:2022-03-02点击数:

2022年3月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于办公南3楼会议室召开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及警示谈话会。副院长阳光宁出席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全处职工参与。本次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杨达主持。

会上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部分条款的修订、《池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部分条款的修订、《中国共产党池州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池州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资产管理处全处职工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等方面谈认识体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阳光宁强调,一要从落实审计整改的措施出发,深刻反思,提高工作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二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找出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三要加强业务学习,并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四要明晰学校资产的使用状况、占用情况、使用效益,进一步排查梳理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是否存在疏漏,强短板、补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阳光宁要求,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账、卡、物相符,做到“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加强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统筹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加强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撰稿、摄影:国资处/编辑:胡秀娟/审核: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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