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购〔2014〕1739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2015-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类项目100万元(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项或批量采购服务类项目80万元;工程类项目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依法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各市、县(区)财政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6日